乌贼

办案札记如何应对民间借贷中的乌贼战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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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正在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,于年3月立案,当时写《民事起诉状》时,法眼扫描就问过原告本人:你们之间还有没有过其他借款?原告:有,但其他借款都结清了,与本起诉讼没有关系。法眼扫描提醒原告:对方有可能和你重新算账。原告:不会的,之前的已经结清了呀,算啥帐?由于疫情原因,开庭时间比较晚,上个月第一次开庭中,被告提交的《答辩状》,竟然认为不欠原告的借款,甚至结论是“多还了25万元”。果不其然,被告将和原告的所有借款和还款“一股脑”提交给法庭,向法庭提交了所有的银行流水,然后将所有还款都冲抵原告的借款本金,而不是针对每一笔借款去算账。法眼扫描将被告的这种诉讼策略定义为“乌贼战术”,就是类似乌贼一样,喷出一大块“墨汁”,搞混整个借贷链条,将原来已经结清的借款,又拉出来算账。有人或许会问:拉出来就拉出来呀,难道帐还能算不明白?唉,一旦到了法庭,就算不明白啦!例如:原告和被告在年12月4日有一笔万元的借款,没有书面合同,但口头约定:借期6个月,年息24%。年6月4日,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万元本金和万元的利息。至此,本笔借款已经结清。原告又在年1月1日和被告签订了一份《借款协议书》,约定:向被告出借款项万元,借期一年,年息24%。该笔借款未结清。被告的“乌贼战术”在于:原被告年12月4日的万元借款,没有书面合同,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,视为没有利息,所以年6月4日还款的1万元中,万元还了本次借款的本金,万元应该冲抵原告年1月1日万元中的借款本金万元。这下大家看清楚了吧:如果原告认为年12月4日的借款已经结清,只起诉了年1月1日的万元借款。而被告采用“乌贼战术”,将已经结清的借款又拉进来重新算账,利用原告证据上的漏洞,冲抵后面借款的本金,导致原告的本金和利息会大幅缩水的!如何应对被告的“乌贼战术”呢?一、向法庭讲清楚每笔借款的出借时间、归还时间、本金和利息的匹配性。这样的民间借贷都有银行流水,如果是已经结清的借款,本金和利息的归还就有一定的匹配性。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说:被告的年6月4日归还的万如果不是归还的年12月4日借款万的利息,那你归还的是哪一笔借款的本金?如果是年1月1日的借款万元借款本金,为啥在没有到期的时候就着急归还本金呢?为啥万恰恰是年12月4日借款万元的年息24%所对应的金额呢?法庭审理案件,就是要还原事件的本质,在原被告对万款项认定出现分歧的时候,显然原告证据的盖然性高于被告。二、最好在每次归还借款的时候,备注归还的是那一笔借款的本金或者利息,或者双方的借款笔数比较多的情况下,及时出具书面文件,写清楚哪一笔已经结清,哪一笔没有结清。如果能这样处理,那就根本不会给被告实施“乌贼战术”的机会。法眼扫描代理的本起案件,在没有纠纷之前,原被告好的跟一个人似的,平时都是哥长哥短的。一旦打起官司,就算当庭吵起来,也可以胡说八道了。作为一名律师,只能建议:亲兄弟,明算账!再好的关系,也需要写成书面文件,就算中间履行出现变动,也明确写清楚变动的原因是啥?如果实在不能写成书面说明,也可以在电话录音中,或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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